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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动产融资担保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7
【摘要】动产融资担保是指企业将其所有的动产抵押或者质押给银行用以融资,它体现了简化、功效、自由、灵活、统一的价值观念。   《物权法》的颁布,有效扩展了动产融资 ……

  动产融资担保是指企业将其所有的动产抵押或者质押给银行用以融资,它体现了简化、功效、自由、灵活、统一的价值观念。

  《物权法》的颁布,有效扩展了动产融资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动产融资担保和日常经营之间的矛盾,完善了动产物权公示公信方法和善意取得制度,解决了动产所有权难以查明的问题。因此,动产融资以变现容易、不影响企业日常经营等特点,被认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式。

  一、我市动产融资担保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市从广发银行、深发展银行、交通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到我市本地的宁波银行、鄞州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开展动产融资担保业务。但由于该行业在国内尚处于起始发展阶段,还未形成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因此在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没有统一健全的登记制度。目前,我国还尚未建立统一的登记系统,也没有统一健全的登记制度,同时现有登记系统的电子化程度不高,互相信息不畅通,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成本负担。如有一笔资产,在某个时点上是存货,要在工商局登记;而在另外一个时点上又是应收账款,是在人民银行的系统登记,并遇到不同的审查制度。这会给当事人带来成本上的负担,另外还会产生秩序上的混乱。因此,在现今的登记制度下,抵押物工商登记登记所能起到的法律效力值得商榷,那么对于优先权排位的确认保障便更是无从谈起了。

  2、执行变现的时间太慢。我国现今动产融资担保中的质(抵)押物所占比重最大的就是存货,其价值是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如果不快速执行,迟延时日,那么它的价值就有可能会打折扣,就会流失掉。而据统计,我国53%以上的担保债权案件处理时间都在一年以上,一个月内了结的案件只占4%。

  3、信贷风险问题。现今国内的动产担保并未建立统一的信贷体系,也没有规范统一的行业标准来参照和约束,往往是每个银行都有各自的标准和做法,有些甚至总行、分行与下属支行的做法也存在差异。另外,银行所使用的合同文本也是参差不齐、各不相同,有些合同文本还存在明显的风险漏洞,这些将直接导致信贷风险的产生,以致阻碍整个动产融资担保的有序发展。

  二、推进动产融资担保发展的具体对策建议

  推进动产融资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对症下药,多方努力,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1、完善动产登记制度。登记对于动产抵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固定动产抵押登记方面,我市有关部门的手续已经比较规范,但对于《物权法》新增加的浮动抵押登记,我市至今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一些地方至今仍混淆动产固定抵押和浮动抵押,导致真正出现问题时,银行利益并不能得到保护。建议根据《物权法》的授权性条款,尽快制定浮动抵押登记规范,建立公开、高效、统一的登记制度和电子化、网络化的物权公示系统。

  2、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开展动产融资担保业务。在强化监管的基础上,鼓励金融企业拓宽融资担保动产范围,加大对担保动产品种的选择、担保物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量度和防范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要完善企业违约后处理机制,使金融机构能够准确地预见执行所需的时间和费用以及处分担保动产所收回的金额。如:明确确立优先权规则,建立专门诉讼协调机构,建立处理动产的信息网络和专门市场,规范企业违约后动产的处理流程和操作程序,从而有效降低业务的违约损失率。

  3、对开展动产融资担保监管业务的第三方企业给予扶持。在动产融资担保中,往往由银行、借款企业和监管企业三方签订相关协议,将动产交给第三方监管,银行借助监管第三方提供的信息为借款企业提供其所需要的贷款。这种模式融动产保管和动产担保于一体,即可以避免因为原材料担保而影响企业日常经营,又能确保银行充分地利用监管企业的专业技能,低成本且准确地获得借款企业和担保存货的相关信息,有效地监控担保存货的流动,并可在借款企业破产时,通过监管企业在行业内的信息优势和特殊地位,及时地对借款企业易变现的动产进行清偿,极大地规避借贷的变现风险。因此我们建议,应当尽管建立统一的动产融资担保监管行业规范,对参与动产融资担保业务的监管企业实行企业资质认定制度,以确保动产融资担保业务的监管水平。同时可以借鉴担保公司扶持政策,对监管方所收取的监管费给予一定的财产补贴,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而降低企业动产融资担保的成本。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信息披露机制建设。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制度。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建立银行、客户和监管第三方联网的信息网络,建立与动产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数据库,收集担保动产行情和融资企业的信息,并加大各银行间的信息共享。实施守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对守信企业,加大信贷等金融支持,对失信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行业制裁;要广泛开展金融宣传、培训活动,大力开展信用社区建设,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意识、诚信意识和反金融欺诈能力,形成诚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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