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某是河南省洛阳人,在上海开了一家会务策划的公司,同时在2005年前还是某日报社培训中心的副主任。曾经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同济大学还有一些政府部门成功合作过一些会议,并有不错的影响。 2005年底至2006年初,在与同济大学合作一个有关建筑安全方面的会议时,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逮捕,他在市看守所给二中院的法官写了一封信指明要东方理律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办案结果: 2006年4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宴某诈骗52万向二中院提起公诉,7月28日一审开庭,9月28日宣判,法院采纳辩护律师的观点,指明42万元不构成诈骗,宴某被判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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