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梁代表提交《建议修改〈劳动法〉的议案》,建议改革现有冗长且效率低下的争议处理程序。尽可能赋予劳动仲裁的职能,确保仲裁的公正性,劳动争议尽可能由仲裁机构裁决,以此减少争议的处理环节及时间。
张代表称,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一个劳动争议从仲裁诉讼所有程序进行完需一年多时间,“普通劳动者的劳动纠纷一般也就几百千把块钱,花上千的钱去申请仲裁和上法庭肯定不值得,许多劳动者遇上这样的倒霉事一般都忍气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