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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登记申请书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8
【摘要】_________工商局:   一、本公司于____年___月___日奉准设立/变更登记、领到工商局新/设字第___号执照。   二、兹经股东会议决议解散,遵照公司法的规定,检具有关文件,缴销原领执照,请准予解散登记。   申请人: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


  _________工商局:

  一、本公司于____年___月___日奉准设立/变更登记、领到工商局新/设字第___号执照。

  二、兹经股东会议决议解散,遵照公司法的规定,检具有关文件,缴销原领执照,请准予解散登记。

  申请人: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盖章)

  董事: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监事:         (盖章)

  附:

  1.公司解散,是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事由之一。公司解散的情形是:(1)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属于正常终止的情况;(2)股东会议决定解散,股东大会随时可以通过决议的形式终止公司经营,解散决议作出后,即应公司法人注销登记手续;(3)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也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4)公司被执法机关责令解散。

  2.公司解散登记适用公司注销登记的规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股东会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公司决议;(2)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3)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确认的清算报告;(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的,公司终止。

 

延伸阅读: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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