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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纠纷 终于一笑泯恩仇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8
【摘要】因上亿元工程款起纠纷,承建商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但开发商又以工期延期等问题提起反诉。3年前,承建一品天下商业步行街部分工程的省建三公司与开发商成都金港公司闹上法庭,经过法院2年、20多次的调解,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因上亿元工程款起纠纷,承建商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但开发商又以工期延期等问题提起反诉。3年前,承建“一品天下”商业步行街部分工程的省建三公司与开发商成都金港公司闹上法庭,经过法院2年、20多次的调解,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昨日,谈起这场官司,双方都称,早已一笑泯恩仇。
  亿元纠纷双方各执一词
  2005年5月,省建三公司与金港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约定:省建三公司承包修建“一品天下”商业步行街A标段项目中地下室、1至7号楼的土建、强电、消防、通风等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合同金额为9256万余元。
  施工中,工程因种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竣工后,经建筑公司造价核算,该工程总造价为1.2亿元。但开发公司认为,双方已约定了合同价款,拒绝为建筑公司审议造价,也不付剩余工程款。
  2007年1月,省建三公司将金港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按1.2亿元的造价判令开发公司支付余款,而金港公司也以建筑商工期超时为由提起反诉。
  找到和解突破口
  “当时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各持己见,且情绪对立得不到缓和。”省法院民一庭审判长辜小惠回忆,刚接到这起案子时,调解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直接判决,对我们来说过程很简单,效果却不一定好。如何才能‘化干戈为玉帛’,合议庭商议后认为促成双方和解是最好的方式。”
  要实现和解,突破口在哪里?合议庭通过分析双方的诉辩意见,准确判断出引发诉讼的主要争议在工程造价问题。若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要花上百万元,而且要很长的鉴定时间。“我们建议他们在法院的主持下审核造价,节约这笔费用。”辜小惠说。双方最终采纳了法官的建议,经多次调解,最终确定施工工程的总造价为1.02亿元。
  最终结果一举三赢
  省建三公司代理律师蔡泽文表示,春节前,金港公司已向省建三公司支付完全部欠款。对这起纠纷的和平解决,蔡泽文称赞,“调解既节约了时间,又节省了成本。”
  昨日,该案中金港公司代理律师何晓风也表示,“通过法院的调解,无论对原告还是被告来说,都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调解充分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对立关系,因此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金港公司一直主动、提前履行了义务。”
  对此,辜小惠坦言,对于标的额大、涉及面广的案件,调解结案是最佳的解决方式。调解结案达到双方均满意的结果,避免二审、执行等复杂的司法程序,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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